政策发布 | 苏州市吴中区出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奖补政策
时间:2025-03-26 10:23:16 | 来源:江苏赫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作者:admin | 点击次数:83

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和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和相关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加快推动吴中区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依据上级政策规定,制定本政策。

关于促进吴中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关于对《吴中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公开公示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和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和相关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加快推动吴中区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依据上级政策规定,制定本政策。为提高政策意见的合理性、科学性,现向各市场主体及社会各界公开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2日

联系电话:0512-65250517

电子邮箱:gxj.bgs@szwz.gov.cn

通讯地址:吴中区东吴北路28号国裕创新中心1208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和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和相关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加快推动吴中区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依据上级政策规定,制定本政策。

一、推动重点产业强链聚群

1. 壮大机器人+人工智能产业集群。支持机器人领域概念验证中心、中试服务平台、共享加工中心等新型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建设。支持机器人+人工智能领域相关企业培育人工智能大模型,对经公开认定的大模型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加强应用场景推广,对开放机器人应用场景、一年内购买机器人产品或服务超过50万元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其购买金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支持人形机器人产业做大做强,对人形机器人整机制造企业,根据产业带动效应给予阶梯式奖励,最高100万元。加快人形机器人产品推广,对购买人形机器人产品或服务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其购买金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人形机器人企业采购、应用非关联企业零部件产品,按照不超过其购买金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科技局)

2. 做强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集群。支持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支持零碳园区建设,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认定的零碳园区分别给予 50万元、20 万元的补贴。推动能源领域重大技术装备水平整体提升,对获得国家级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的奖励。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企业,根据产业带动效应给予阶梯式奖励,最高 100 万元。对建设测试检测、高精地图、车路协同、场景仿真、传感器标定、事故溯源存证等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对合同金额 100 万元以上(含)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入的 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 100 万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

3. 做优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集群。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对在国内开展,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的创新药,经评审按照实际研发投入的 30%,分别给予最高 200 万元、400 万元、600 万元的资金支持;对在国内开展,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的改良型新药,经评审按照实际研发投入的 20%,分别给予最高 100 万元、200 万元、300 万元的资金支持;单个企业每年市、区两级最高资助 3000 万元。对在全国同类仿制药中前三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对核定研发费 250 万元以上项目,经评审按照实际研发费用的 2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每年市、区两级最高资助 500 万元。对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且具有相关发明专利的第三类器械产品,经评审按实际研发费用的 20%给予最高 300 万元支持;对首次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且具有相关发明专利的第二类器械产品,对核定研发费 500万元以上项目,按实际研发费用的 10%给予最高 100 万元资金支持;对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产品,给予最高200 万元资金支持;每家单位每年累计支持资金不超过 500 万元,同系列类似产品不重复支持。助力企业开拓市场,对入选《苏州市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创新名优产品推广应用目录》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每个产品给予最高 20 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 100 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

4. 培育低空经济和前沿新材料产业集群。支持低空经济产业做大做强,对低空经济制造企业,根据产业带动效应给予阶梯式奖励,最高 100 万元。加强低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低空飞行场景示范应用。支持低空飞行应用企业开拓低空短途运输、低空物流运输航线,鼓励开展低空飞行培训、空中游览、科普教育等活动。经公开公平综合评估后,每年给予一批低空飞行标杆应用场景奖励,最高 50 万元。对新获批中国民航局颁发的 eVTOL 航空器和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TC)或生产许可证(PC)的企业,给予 10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标准适航证(AC)证书的企业,给予 50 万元奖励,同一型号每项认证仅奖励一次,可叠加享受。对新获评苏州市低空经济领航企业的,给予 10 万元奖励。鼓励前沿新材料产业发展壮大,对前沿新材料制造企业,根据产业带动效应给予阶梯式奖励,最高 100 万元。(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交通运输局)

5. 加快布局未来产业。对承担工信部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项目且符合吴中区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按照不超过企业实际投资总额(包含研发投入及相关设备投资)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300万元。促进工业元宇宙产业发展,对工业元宇宙解决方案服务商为企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并实施的,对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入的5%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培育壮大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对第三代半导体及集成电路设计和生产企业,根据产业带动效应给予阶梯式奖励,最高100万元。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首轮流片验证费用给予最高20%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6. 加强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全力支持产业项目“两产两进两强”,推动“3+2+N”重点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对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示范效应好的重大产业项目,经区专题会议研究后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工信局)

二、支持工业企业量质齐升

7.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符合吴中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工业企业,根据产业带动效应给予阶梯式奖励,最高100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8. 支持扩大有效投入。鼓励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企业经济指标良好的工业企业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对设备投入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入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对应用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智能仪器仪表等自动化、智能化装备进行改造,智能改造(含软件)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且智能改造投入占项目总投入的比例不低于50%,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入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0万元。支持企业应用数字化手段,加快提升生产效率,对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改造的项目,当年度投入不低于5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入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9. 深化专精特新培育。对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足、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专精特新企业,按照其在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方面的设备投入总额给予不超过10%的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300万元。对新获评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的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10. 促进企业绿色升级。对年节能量50吨标准煤以上(含),且项目技术和设备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的节能技改类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入的5%和节能量1000元/吨标准煤叠加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300万元。对项目技术和设备投入不低于100万元的节能环保装备(产品)产业化、工业循环经济等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实际总投入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对新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苏州市3A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三、促进实数深度融合应用

11. 打造智能示范标杆。对新获评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12. 支持智能制造推广应用。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对完成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CMMM)的企业,按照二级最高8万元、三级最高15万元、四级最高25万元、五级最高50万元给予奖励。对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的省智能制造领军服务机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13. 推进数字技术赋能发展。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人工智能、工业软件、大数据、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等领域的示范场景项目、优秀解决方案或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加大信创投入,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对首次获评“头雁”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评的苏州市特色软件产业园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14. 促进工业互联网应用融合发展。鼓励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建设,对完成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单位,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工业互联网、5G、实数融合等领域的试点示范、场景案例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做好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对投保“企业网络安全保险”的企业,按照不超过保费实际支出的25%给予补助,最高50万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5. 推进制造业创新载体建设。对新获评的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别给予最高2000万元、100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的江苏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的国家、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评的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

10万元的奖励。对复评通过的优秀等级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被列入《江苏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的新技术新产品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的国家、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评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优秀产品金奖、银奖、铜奖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工业设计优秀产品金奖、银奖、铜奖的,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16. 加快“三首”“三品”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参与国家及省首台(套)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对新获评省、市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级或省级软件“首版次”创新产品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评中国消费名品以及“数字三品”应用场景典型案例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17. 提升工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质量标杆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 50 万元、30 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评的工信部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质量提升典型案例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 50 万元、30 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五、优化要素服务支撑保障

18.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对首次获评的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每家最高奖励 100 万元;对首次获评的江苏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三星、四星、五星),分别给予最高 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评的江苏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给予最高 30 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 100万元、50 万元的奖励;对新列入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培育库的企业给予最高 5 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工信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项目)分别给予最高 50 万元、20 万元、1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19. 鼓励实施“工业上楼”。对新获评的苏州市“工业上楼”“低效工业用地转型”示范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低效工业用地转型成效明显,投用后产出效益突出的项目,容积率超过2.5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容积率超过4.0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信局)

20. 支持产业研究和合作交流。对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相关学术研究、课题报告、专题培训、专业咨询服务给予相应补助。对承办相关重点产业活动、论坛、展会且助推产业发展成效显著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区相关单位)

六、附则

21. 本措施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吴中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承担具体的解释工作,具体操作细则由区工信局另行制定。对于已经依据市、区其他政策措施获得过资金奖励的项目,以及符合本措施多条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相关政策若遇上级政策调整,则按上级要求执行。

22. 本措施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区、镇(开发区、太湖新城)按4:6分担。区级补助资金下达各板块后,由属地具体负责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