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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71 号),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培育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的要求。现举办大数据管理方向培训班。
2021年9月,人社部、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教育部和中科院联合发布《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1〕73号),增设“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
02、数字技术工程师项目特色1.学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当年度全国有效;
2.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纳入各地各部门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
3.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具体政策补贴请参照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发布的相关政策。
03、数字技术工程师项目进展2021年9月,人社部、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教育部和中科院联合发布《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人社部发〔2021〕73号),增设“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
2021年10月,人社部发布《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人社厅发〔2021〕71号)。
2021年10月,人社部和工信部联合颁布《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员国家职业技术技能标准》等7个国家职业标准。
2022年9月,人社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将数字技术工程师新职业纳入其中。
2022年9月,重庆市人社局发布《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通知》。
2022年11月,天津市人社局发布《天津市数字经济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2023年4月,人社部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目前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已初步搭建起了项目框架的政策体系、组织体系、标准体系、培训体系和评价体系。
2023年5月,人社部启动了“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二批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遴选工作”。
本次培训主要面向在岗或拟从事大数据管理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大专学历(或高等职业学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具备一定的技术背景和基础知识。
共 128 学时;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培训方式,由领域专家进行授课。实际培训安排以最终课表为准。培训学时计入专业技术等级培训学时(当年度有效)。
1.培训时间:即日起额满 30 人滚动开班。
2.线下培训地点:苏州,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一)培训结业考核合格的由培训机构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培训合格证书。
(二)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考核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技术员职称的人员;
2.具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本职业技术工作满一年;
4.技工院校毕业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三)培训合格且符合五(二)中条件之一的学员,可由培训机构统一组织报名参加专业技术等级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合格的,由评价机构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1.培训费用:4980 元/人。
2.参训学员线下培训的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
郑老师18006191038(微信同号)
周老师18006195898(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