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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塑造振兴发展新动能新优势,依据《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黑办发〔2023〕19号),制定《黑龙江省支持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励政策头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印发后,我省首次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CMMM)等国家认证标准等级为3级及以上的企业。
3、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
4、应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CMMM)等国家标准3级及以上认证。
每年集中进行政策兑现工作,采取“免申即享”,原则上无需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企业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CMMM)等国家标准认证等级情况进行奖励,3级的奖励40万元,4级的奖励60万元,5级的奖励80万元。
省工信厅依据国家指定机构提供的通过认证的企业信息名单,对企业信用情况等综合评定,提出拟奖励名单。
02、名单公示拟奖励名单通过省工信厅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及时核实处理。
03、请示报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请省工信厅党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省工信厅会同省财政厅履行报省政府审批程序。
04、拨付奖励资金经省政府批准后,由省财政厅按照规定程序拨付奖励资金。各市县财政部门会同同级工信部门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拨付奖励资金。
来源: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