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 山东省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通知
时间:2023-07-25 16:23:04 | 来源:江苏赫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作者:admin | 点击次数:696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先进制造业强省行动计划(2022-2025)》和《山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2022-2025年)》,根据《山东省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培育认定办法》《山东省省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培育认定办法》(鲁工信装〔2022〕42号),山东省工信厅组织开展2023年度申报工作。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PART.1申报条件

    (一)省级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申报条件

     1、在山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三年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的生产制造企业。截至申报日,企业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出现负面记录。

     2、企业须在“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分平台”完成2023年度自评估。申报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须达到2级及以上(平台网址:https:www.c3mep.cn/home?subPlatformId=8)或企业已通过智能智造能力成熟度认证达到2级及以上

     3、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

     4、企业具有良好的智能制造基础,已制定智能化发展规划和具体推进措施。申报的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应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智能制造场景满足《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附件2)、数字化车间满足《数字化车间关键要素》(附件3)、智能工厂满足《智能工厂关键要素》(附件4),在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运维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产品不良率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

     5、通过智能制造实践带动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提高,在同行业处领先水平,实践模式具有可复制性、易推广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6、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7、申报企业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8、具有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资格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二)省级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三年以上,具有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截至申报日,企业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index.html)出现负面记录。

     2、从事智能制造软硬件装备和系统设计、生产、安装、调试,为制造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提供产品或集成服务,主要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

     3、拥有研发设计、集成实施和运维服务专业团队,已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等。

     4、在某一领域或行业具有专业性、特色化和创新性,在关键技术装备、软件、智能制造成套装备、工艺和关键零部件等方面应拥有自主核心技术。

     5、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6、申报企业愿意主动配合开展现场评估和宣传总结,积极推广典型经验。


PART.2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请。申报工作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申报。各市工信局负责组织本市企业申报,企业按要求组织和提报材料(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选择对应的申报类型填写,并对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简装胶封成册,提供电子版。

     申报智能制造场景、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单位同时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反映的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通知发布日期。

     申报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单位同时提供自评表(附件5)、机器人使用情况(附件6),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反映的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通知发布日期。

   (二)市级推荐。各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各市推荐智能制造场景、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上报数量不限。各市推荐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合计总数每市不超过20个。

   (三)评审公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评审或实地核查,确定入围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四)宣传推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适时总结梳理优秀经验做法和成效,通过召开智能制造现场观摩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推广先进经验和成功模式。


PART.3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3年8月17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附电子版),连同推荐文件及汇总表1份(附可编辑电子版,汇总表见附件7)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提供各市支持智能制造发展的相关政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将作为申报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场景)、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市统筹做好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市级-省级-国家级智能工厂梯次培育体系建设工作。

附件:1.申报书

          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

          3.数字化车间关键要素

          4.智能工厂关键要素

          5.自评表(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填报)

          6.机器人使用情况表(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填报)

          7.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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