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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未来工厂”。完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立智能制造自主创新体系,实施智能制造示范专项,健全智能制造服务保障体系。制定“未来工厂”建设导则,指导企业对标提升。梯次建立智能制造企业培育库,加快建设“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开展智能制造试点,打造一批智能制造标杆区域和集群。搭建省市县一体化应用的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和区域智能制造发展评价。完善智能制造分类推进机制和政策激励措施。
分行业、分区域推进智能化改造,围绕细分行业和产业集群,选树智能化改造标杆企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探索链式改造模式,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和产业集群实现智能化升级,打造智能化改造的产业链标杆和产业集群标杆。持续提升省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水平,开展智能制造成熟度贯标,研究制定智能制造分级评价指标体系,面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探索开展分级评价评估,深入开展智能化改造诊断服务,指导企业制定智能化改造提升方案,推动企业向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梯次推进、提档进阶。
加快智能改造步伐。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加快钢铁、石化、汽车等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数字化转型。提升研发设计、生产装备、企业管理和决策分析智能水平。发展智能成套装备,研发新型智能产品。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数字化车间,加快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建设,推动智能装备、智能模块在企业智能改造中的应用,加快智能化、数字化技术融合应用,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生产管控能力。推进网络化协同制造,支持建设协同研发设计平台,推动建立完善面向全产业链的大数据资源整合和分析平台。开展大数据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创新和试点示范。深入推动“产业集群+数字平台”融合发展,加快推动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数字化改造。建立完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在重点行业骨干企业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以数据为核心驱动要素,形成企业两化融合过程管理机制和顶层设计方案。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持续开展两化融合整体性评估和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以评估找差距、促对标,为政府精准施策、机构精准服务、企业精准决策提供支撑。建立健全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安全能力认定和监督检查,提升企业工业信息安全防护能力。
提出到2025年的目标,200户以上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达2级标准,50户企业达到3级以上水平,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61%,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100家、绿色园区10个、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20家以上,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降低12%,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累计降低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6%。